在民法中,共同债务人与保证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债务重组或债务加入的场景中,例如原保证人通过协议转为共同债务人,同时保留保证责任。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1. 法律允许性:我国《民法典》未禁止这种双重身份,但需明确约定权利义务;
  2. 责任范围:此人需同时承担主债务责任(作为共同债务人)和从属性担保责任(作为保证人);
  3. 风险提示:债权人实现债权时可能面临清偿顺序的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实务中常见于企业担保链化解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安排,但具体效力需结合个案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