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共同生活用途: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子女教育、医疗等),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 双方合意:有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不论分居与否都属于共同债务
  • 单方负债:分居后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负债,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 举证责任: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的需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