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权债务确实存在时效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 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 最长权利保护期为20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 特殊情形适用特殊时效,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为4年

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