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
- 转让双方有效: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 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受让人无权直接要求债务人还款;
- 通知形式:口头、书面或其他能够证明债务人知悉的形式均可。
例外情形:若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无需通知"或法律规定可直接转让(如票据权利),则可能无需单独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
例外情形:若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无需通知"或法律规定可直接转让(如票据权利),则可能无需单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