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属于共同债务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分居期间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产生的开支属共同债务
  • 共同生产经营: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的负债视为共同债务
  • 单方不合理支出:明显超出家庭需要的个人消费债务,通常由举债方承担

司法实践中,分居状态仅是认定因素之一,关键仍考察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