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客体特定:暴力取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
  • 客观行为明确: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包括殴打、捆绑等直接暴力形式。
  • 主体身份特殊:犯罪主体限定为司法工作人员,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
  • 主观故意性:行为人必须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 结果加重情节:若暴力取证导致证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