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