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要件说明:

  • 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转贷牟利的直接故意
  • 客观方面: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的行为
  •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立案标准:个人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