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需满足以下条件:

  • 收养人条件
    • 年满30周岁
    •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除外)
    • 有抚养教育能力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被收养人条件
    • 未成年人(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子女可不受此限)
    • 孤儿/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生父母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特殊规定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需相差40周岁以上
    • 需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