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双倍利息"通常指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具体包含两部分:

  1. 基础债务利息:按判决/调解书确定的利率计算
  2. 迟延履行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原双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例如:判决应支付10万元,年利率6%,迟延1年未履行,则需支付:基础利息6000元 + 迟延履行利息6375元(100000×1.7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