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被收养人8周岁以上需征得其同意)
  2.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被收养人
  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4. 因不可抗力导致收养关系无法维持

解除需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或法院诉讼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