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但逾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主张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具体适用规则:
- 约定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2020年8月修订后标准)
- 未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视为无息,但逾期可主张年利率6%左右(司法实践常见标准)
- 逾期利息计算:通常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的1.3-1.5倍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但逾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主张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具体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