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现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高利放贷合同中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合同其他部分若符合法律规定仍可有效。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680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率保护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