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属于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合同本身的其他条款若无违法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部分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LPR四倍,出借人可主张利息
  2. 超出LPR四倍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超额利息
  3. 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导致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