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

追回多付利息的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680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

操作建议:

  1. 收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
  2. 计算超出LPR四倍部分的金额
  3. 先与出借人协商退还
  4.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