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至第六百八十条规定,个人借款需遵循以下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 借款合同形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条款(第六百六十八条)
- 利息约定:
- 年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现约为15.2%)
- 未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第六百八十条)
- 担保要求:大额借款建议设立抵押/质押担保,需办理登记手续(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 资金交付: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借款",现金交付需借款人签收确认(第六百七十九条)
- 违约救济:逾期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通常按LPR的1.3-1.5倍计算)
风险提示:禁止高利放贷(利率超过法定上限部分无效)、砍头息(实际出借金额为借款本金)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