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交通运输工具
  •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但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规定可抵押的除外)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