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和债权抵押的主要区别如下:
- 权利转移不同:质押需要将债权凭证或权利证书转移给质权人占有;抵押则不需要转移债权凭证,抵押人仍持有相关证明文件。
- 担保标的物不同:质押的标的通常是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如应收账款、存款单等);抵押的标的则多为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房产、机器设备)。
- 生效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时生效(如未交付则不生效);抵押合同需登记后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实现方式不同:质权人可直接处分质押物;抵押权人需通过司法程序拍卖/变卖抵押物。
简单来说,质押更强调"占有转移",而抵押更注重"登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