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 共同意思表示原则:基于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原则: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 共同受益原则: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超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用于共同生活
  • 连带清偿原则:共同债务需以夫妻共同财产及各自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