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如下:
-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对债权人不具有对抗效力。
-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医疗、教育等),按共同债务处理;超出部分需债权人举证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离婚时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债务分担比例仅对双方有效,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全额偿还。
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归属,必要时可进行公证。若存在争议,应保留消费凭证、借款合同等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如下:
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归属,必要时可进行公证。若存在争议,应保留消费凭证、借款合同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