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财产,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应债务
  •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