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用于清偿共同债务。对于个人债务,通常应以债务人个人财产清偿,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1. 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可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
  2. 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个人债务不以共同财产清偿
  3. 法院判决确认属于个人债务的,执行时应当保留配偶方的财产份额

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债务性质认定需通过诉讼程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可能损害配偶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