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担保权),但原债务人仍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因此原则上受让人有权起诉原债务人,但需注意以下法律要点:
- 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抗辩权延续:原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如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 管辖问题:需按原债权合同约定或法定管辖规则确定起诉法院
实务中建议同时起诉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以确保权利主张无瑕疵,并注意3年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