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原则上需要债权人同意。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 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
- 无需同意:第三人自愿代偿且不影响债权人权益的(如直接向债权人还款),通常无需特别同意;
- 例外情形:若债务性质具有人身专属性(如赡养费),则禁止代为清偿。
建议操作前与债权人书面确认,避免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原则上需要债权人同意。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建议操作前与债权人书面确认,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