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的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具体程序如下:

  1.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从管理人名册中随机抽取或竞争方式指定
  2. 管理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 特殊情况下(如金融机构破产),由金融监管部门推荐管理人

管理人自被指定之日起开始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财务状况等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