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转让但债务人不同意时,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书面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无需债务人同意。
  2. 保存证据:保留债权转让协议、通知送达凭证(如EMS回执)等文件。
  3. 司法救济:若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受让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效力并追偿债务。
  4. 抵消权限制:债务人可向原债权人主张的抵消权,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

关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转让通知)、第548条(债务人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