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转让债权但找不到债务人时,可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1. 登报公告: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转让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2. 公证送达:对转让通知办理公证,即使债务人未签收也具有法律效力;
  3. 法院确认:向法院申请确认转让效力,需提供债权凭证及转让协议;
  4. 通知担保人:如有担保,需同步通知担保人(依据《民法典》第546条)。

注意:转让后需保留公告、公证书等证据,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