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认债权债务有效性:核实原始合同条款,确保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成立且未超过诉讼时效。
  • 取得书面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需书面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审查转让限制:检查原合同是否约定禁止转让条款,如存在需与相关方协商解除限制。
  • 明确转让范围:在协议中详细列明本金、利息、担保权等附属权利是否一并转让。
  • 通知义务履行:采用EMS公证邮寄等方式送达转让通知,保留送达证据。
  • 担保权变更登记:涉及不动产抵押等担保权利时,需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 税务处理:债权转让收益可能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债务承担可能产生印花税。
  • 抗辩权延续: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 多方协议签署:涉及三方时应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档案移交:原始合同、付款凭证、对账单等文件需完整移交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