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各方确认并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前目标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担保责任及其他或有负债)均由原股东承担。转让方承诺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隐性债务或担保事项。
若因转让前债务纠纷导致受让方或目标公司遭受损失,转让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本条所述责任不因股权转让完成而免除。
双方同意以股权交割日审计报告作为债权债务认定的依据,对于审计报告中未体现但实际存在的转让前债务,转让方仍须按本条款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