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到达债务人后,转让即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情况:

  • 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