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即债务人可以继续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受让人有权依据转让协议要求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核心要点:

  • 未通知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在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效力
  • 债务人未收到通知时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
  • 通知是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而非转让行为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