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但该约定需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明确作出,且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因此,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但该约定需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明确作出,且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