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至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债务在符合法律条件下可以转让。具体要点如下:
- 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第五百五十一条);
- 禁止转让情形: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除外(第五百四十五条);
- 从债务一并转移:与主债务相关的从债务(如利息、违约金)随主债务转移,但专属于原债务人的从债务除外(第五百五十四条);
- 新债务人抗辩权:受让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五百五十三条)。
实务中需注意:债务转让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且债权人未作明确意思表示视为不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