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销条件:
    1. 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6个月)
    2.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 生育/流产时处于参保状态
    4. 提供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 办理程序:
    1. 产后3个月内(各地时限不同)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2.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医院收费票据及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书
      • 社保卡
    3.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4. 经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拨付至参保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