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销条件:
    1. 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2.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生育医疗费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
  • 报销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
    2. 产后3个月内向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3.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直接划入单位账户
    4. 医疗费用按标准报销,直接结算或后期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