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保全异议期限为:

  • 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但需经法院批准。异议期间不影响保全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