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确保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的法律制度。

主要规定内容: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情况紧急的可在48小时内裁定
  • 保全范围: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担保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 解除情形: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应当解除保全
  • 错误赔偿: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特殊情形处理:

  1. 对季节性商品、鲜活物品可采取变卖后保存价款
  2. 对不动产可采取查封登记措施
  3. 对银行账户可采取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