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官司中申请财产保全,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准备材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房产产权证明、担保材料等。
- 提交申请: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明确要求查封、冻结对方房产。
- 提供担保: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现金、保函或实物),通常为保全标的额的30%。
- 法院裁定: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立即执行查封。
- 执行保全:由法院执行局对房产进行查封登记,限制交易过户。
注意事项:
- 诉前保全需在30日内起诉,否则解除保全
- 保全错误可能需赔偿对方损失
- 可申请续封,到期前30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