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仲裁证据保全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1. 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如物证易腐烂、证人即将出国等;
  2. 在仲裁程序进行中提出:通常应在仲裁受理后、裁决前申请;
  3.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需载明证据信息、保全理由及标的物所在地等;
  4. 由仲裁委转交法院执行:国内仲裁由证据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涉外仲裁由中院管辖;
  5. 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法院可要求提供与保全标的相当的担保。

特殊情形下,利害关系人可在申请仲裁前直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