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房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执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过户:若买方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法院可能认定买方具备物权期待权,可对抗执行。
  • 仅支付部分房款:通常无法排除执行,但买方可主张返还已付款项。
  • 开发商名下未过户房产:若购房人已备案登记或符合商品房消费者条件(如支付超50%房款),可能排除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29条对物权期待权的保护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