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异议是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认为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执行标的异议需包含以下内容:

  • 异议人的基本信息
  • 明确的异议请求
  • 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 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后可能作出以下处理:

  1. 异议成立,裁定中止执行
  2. 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3. 认为异议涉及实体权利争议,告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