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禁止执行可以通过以下法律程序实现:

  1. 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
  2. 申请中止执行:在异议审查期间,可请求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措施。
  3. 异议审查: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4. 复议程序:对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第2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