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一般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分期履行: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未规定履行期: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中止执行:因法定事由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申请的,法院仍应受理,但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且经审查成立的,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