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案件执行期限主要规定如下:

  1. 一般执行案件:执行期限为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
  2.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期限为3个月
  3. 特殊情形
    • 需公告送达执行文书的,公告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
    • 中止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
    • 双方当事人协商执行的期间可予扣除
  4. 延长规定:经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注:执行期限届满后,法院仍应继续执行,但可能面临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