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最新规定,主要条款如下:

  1. 异议人应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书面异议
  2.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3. 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 案外人异议需提交权属证明等证据材料
  5. 明确虚假异议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注:2023年修订版新增了电子送达方式和线上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