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如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