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执行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法律文书生效:需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
  2. 执行机关: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配合
  3. 财产清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4. 财产扣押:查封、扣押相关动产与不动产
  5. 财产处置:通过拍卖变价或直接上缴国库
  6. 执行终结:制作执行笔录并归档

特殊情况下会对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