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程序是指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主要流程包括:

  1. 委托受理: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
  2. 材料审查:鉴定机构核查委托事项是否属于业务范围
  3. 实施鉴定:指派2名以上鉴定人采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检验分析
  4. 出具报告:制作书面鉴定意见书并签名盖章
  5. 出庭质证:必要时鉴定人需出庭说明鉴定过程和结论

整个程序需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确保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