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委托受理: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法医机构审核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2. 材料审查:法医查验病历、影像资料、物证等原始材料,必要时要求补充。
  3. 检验实施:通过尸检、活体检查、毒物分析、DNA检测等技术手段收集证据。
  4. 分析论证:综合检验结果与案情,运用专业理论形成鉴定意见。
  5. 出具报告: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鉴定文书,包含检验过程、论证依据和明确结论。
  6. 出庭质证:鉴定人可能需出庭说明鉴定过程和结论,接受法庭质询。

特殊案件可能涉及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程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