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发生疫情导致工期延误或成本增加时,索赔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证据:保留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停工通知、人员隔离证明等官方材料。
- 合同审查:检查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如FIDIC条款第19条)是否涵盖疫情,明确责任分担。
- 书面通知:按合同约定时限(通常28天内)向业主/监理提交索赔意向书,附上初步证据。
- 量化损失:统计停工期间人工费、机械租赁费、材料涨价等直接损失,以及管理费等间接损失。
- 协商或仲裁:通过工程签证、补充协议等方式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工程仲裁或诉讼。
注意事项:
- 国内项目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2条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 国际项目需注意世界卫生组织PHEIC声明是否触发合同中的"特殊事件"条款。
- 索赔报告需包含:疫情影响时间轴、损失明细表、恢复施工方案等。